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的统一安排,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需要填写2015年度NSFC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

1.2015年度项目结题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结题报告在线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基金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在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正式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3. 各单位将经过审核后的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在2016年1月22日统一交科发院项目处,同时提交本单位的《2015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2,签字公章俱全)一式一份。

4. 本年度基金委不受理延期结题的申请。如果未达到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的,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总结研究进展和未达到研究目标的原因。

二、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附件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附件4),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本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较往年有较大变动,请务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附件4)的要求编制。

3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将结题所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审核时需项目开支明细清单),送财务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并签章齐备后,再在ISIS系统上据实填写,避免返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无需扫描上传。

4“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5请用A4纸双面印刷,纸质封面,最后签字盖章页朝外,左侧装订。

6提交的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校内项目承担二级单位签章交学校存档,另一份由学校统一签章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7、各单位科研秘书可通过基金委ISIS系统查看结题报告,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纸纸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一般情况下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如果个别学部有特殊要求的,请遵照其要求执行。

8由于基金委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视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学风,反对弄虚作假和浮躁作风。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反映,为今后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9、再次重申: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发院项目处联系电话:68772100 电子邮箱:wdjcb@whu.edu.cn

 

武汉大学科发院项目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68750205  邮 箱:mri@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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