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学校研究生院下达本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43个,已报名硕博连读生27人,拟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选拔博士16人。招生学科专业为生物学(07100)和基础医学(10010)。医学研究院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院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证招生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多方保障,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博士考试招生组织保障工作。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5日上午8:30起至12月21日17:00止。
网址:http://yz.whu.edu.cn/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个人信息、学位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准确。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我院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2.学院不组织普通类考生的外语水平考试,考生外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a.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SCI期刊发表英文文章;
b.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c.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
五、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需在2023年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固定格式,自己撰写)。
2.《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普通类考生(非专项计划)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生需向学院提供外语水平相关支撑材料(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a.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SCI期刊发表英文文章;
b.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c.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医学部8号楼16楼,邮编430071,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7-68750006,E-mail:hexiaoran@whu.edu.cn。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报考学生提交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及外语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和招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一)主要内容:
1.学术素养(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面试)。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主要形式:
1.面试:重点考察科研潜质、外语水平及应变表达能力。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以及逻辑思维和总结概括的能力,专业文献阅读与写作能力。
2.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 × 40% + 外语水平 × 30% + 创新潜质 × 30%。
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记录,包括对面试环节进行录像记录。
综合考核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份进行,学院会提前在学院官网上发放相关通知,请大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综合考核收费标准为180元。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十、 其他事项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医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027-6875000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