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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使用医学研究院共享仪器流程

发布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l 预付款  

1、 提前咨询仪器管理员(咨询qq群:198303513,咨询地点:共享中心219房间),确认仪器是否符合您的实验需求。

2、 与导师确认要缴纳的预付款费用,至少预存1000元。

3、 到共享中心219房间开具测试费明细单及收据。(每周一、周四下午办理,详情见附件办理流程。)

4、 到财务四科完成付款。

5、 付款方式分以下两种:

Ø 校内转账-办理网报单交至财务四科;

Ø 校外转账-提前汇款-到账后到财务四科开发票。

备注:中南医院、人民医院、口腔医院的用户如有武汉大学校内经费可选择校内转账


l 开通账户

6、 使用人提前注册账户(使用人账户及导师账户),http://210.42.120.99/lfsms/user/register)。

7、 共享中心将审核导师账户,并充值已付款的金额。使用人持校园一卡通到共享中心审核并与导师账户关联。此后凭此卡预约使用中心仪器。每周一、周四下午办理,详情见附件办理流程。)


l 使用注意

1、 仅支持工作时间使用仪器,至多提前一天预约仪器使用时间。

2、 请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使用仪器,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

3、 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规范操作仪器,一旦发现不规范操作,取消使用资格。对仪器造成损害的用户,须照价赔偿。

4、 对于账目不结算,反复失约或迟到,操作不规范3次及以上且对仪器造成损害的用户,取消使用本中心所有仪器资格。




附件【共享中心仪器使用流程.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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